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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吳曉軍告訴檢察官,他從來沒讓任何一個同學來過自己家
  在房價高漲的首都北京,十幾歲的中學生已經在為房焦慮了。當這種焦慮在吳曉軍(化名)的心中鬱積到無法解開時,他不計後果地買來亞硝酸鈉下毒,企圖成為祖父房產的繼承人。然而,中毒身亡的竟然是與他毫無瓜葛的五歲男孩。
  一家三口睡一張床
  也許,在人們的印象里,北京男孩是陽光開朗的代名詞,但當這個叫吳曉軍的男孩,告訴辦案檢察官他的童年時,顛覆了我們對北京男孩所有的想象。他在4月9日那天,經辦案檢察官安排,與母親親情會見時,反覆叮囑母親的話,也讓在場的人們十分心酸:“你住哪兒?你和我爸還住那兒嗎?你們要和他們搞好關係,我最怕他們轟你們出去。”
  吳曉軍的媽媽則是頻頻安慰:“我們還住那兒,我們知道搞好關係。你這次犯了大錯了。你可一定要好好悔改啊。”反覆都是這幾句話。看得出來,這並不是一個太有辦法的媽媽。
  男孩和他母親所說的住處,是一套60平米的二居室當中的一居,一間8平米的房間。
  而男孩擔心轟父母出去的“他們”,是他的爺爺奶奶,老兩口住在那套二居室中的另外一間卧室里。
  男孩從小在那間8平米的屋子裡長大,和他先天殘疾的父親母親住在一起。這間屋子雖然僅有8平方米,但裝下了一臺電視機、一張書桌、一個衣櫃,還有一張雙人床。一家三口,都在這張床上睡覺。現在,吳曉軍的個子已經長到一米八了,沒辦法,還是和父母擠在這一張床上。
  13歲起擔憂爺爺奶奶“要趕走我們”
  他最早擔憂的是流離失所,失去這一間他住了18年的房間。
  吳曉軍告訴檢察官,第一次感覺到可能會被趕出去,是在他讀初中的時候。
  1995年出生的吳曉軍,從北京一所著名的小學升初中的那一年,是2008年。就是那一年,他家所在的地區房價漲至1平米1.5萬元左右。“有一天,奶奶對我爸說,你們自己出去找房!”吳曉軍第一次看到爸爸哭了。
  也是這個時候,讀了初中有了一定思考力的他,開始把過去發生的一些事情串聯起來。
  “爺爺奶奶對我的關愛和喜歡,好像是很少的。”雖然同在一所房子居住,但爺爺奶奶與吳曉軍一家三口,從來都是分開做飯、分開吃飯的。吳曉軍從懂事起,就是這樣,他說“因為習慣所以沒有什麼疑問”,但這一次爺爺奶奶“要趕走我們”,讓他前前後後聯繫起來一想,他很肯定地覺察到自己家十分不對勁。他琢磨著這種不對勁,也許與爺爺要轟走他們有關。
  就在這段時間,他得知了一個秘密:這個奶奶,不是自己的親奶奶。
  2008年至今,吳曉軍的爸爸媽媽試圖申請一套保障房。這是一個殘疾人組合的家庭,男主人和女主人都部分喪失了勞動能力。吳曉軍回憶,申請保障房子那年,他們的家庭收入是符合政策標準的。但是政府覆核的時候,在汽修廠當噴漆工的父親漲了一點工資,家庭年收入超標了,申請就這麼黃了。
  保障房沒有資格,商品房又買不起,老實巴交的一家三口,繼續寄居在那間8平米的房間里。
  住哪裡?就只有這一個選擇。怎麼也要守住這間屋子。不然,全家就要流落街頭了。吳曉軍就在這種焦慮里,讀完了初中,考上了技校,一天天地長大成人了。
  在學校里,他的人緣不好不壞,關係好的同學有那麼幾個。他們請他到家裡做客,到了同學們家裡動輒150平米以上的大房子里,吳曉軍心裡五味雜陳了,有同學還問他:吳曉軍,你家有我家大嗎?
  吳曉軍告訴檢察官,他當時淡淡一笑,對同學說:差不多,沒你家大。吳曉軍從來沒有讓任何一個同學來過自己的家。
  此時,因為房子而焦慮的人,可不止吳曉軍一個,在那間8平米的小房間里,吳曉軍和爸爸媽媽共同關註著電視里那些與房子有關的糾紛。
  給奶奶下毒未遂後丟棄毒飲料
  “爺爺只喝啤酒,奶奶只喝露露”,吳曉軍說,我用零用錢買來紙包裝的露露飲料下毒,肯定不會傷到我爺爺。
  亞硝酸鈉中毒可導致死亡。可亞硝酸鈉是化工產品,到哪裡去買?吳曉軍上網搜到一個地方,他坐著公交車到了售貨點,告訴老闆:“我是技校的學生,學校里做實驗的亞硝酸鈉被我弄灑了,我買它賠給實驗室。”
  把一箱露露飲料下毒之後,他自己先喝了一瓶試試看,拉了肚子,但沒嘔吐。奶奶飲用後出現腹瀉和嘔吐,以為是感冒並未多想。在隨後吳曉軍生病住院期間,奶奶把那箱自己只喝了一瓶的露露給了吳曉軍。此時的吳曉軍,已經沒有了當初下毒時的勇氣,躺在病床上的他,查找瞭解故意殺人、投毒等一系列罪名的構成和刑期之後,越想越怕。
  於是,吳曉軍開始一點點地銷毀那一箱露露飲料。吳曉軍說,他不敢整箱扔掉,而是每天往馬桶里倒兩罐,讓爺爺奶奶感覺是他喝掉的。
  因為共用洗手間,這樣的處理方式也有風險和不便。後來,吳曉軍也就兩罐兩罐地扔到樓外的垃圾桶了。最後一次,他讓母親把剩下的幾瓶全扔掉了。
  5歲男童誤食死亡 少年被批捕
  就是這幾瓶被丟棄的毒飲料,被拾荒人撿走後,送給了垃圾站的夫婦,這對夫婦唯一的男孩喝掉一瓶後,搶救無效死亡。
  檢察官認為,吳曉軍為繼承爺爺的房產,產生殺害奶奶的念頭,使用註射過亞硝酸鈉的飲料贈送給奶奶飲用,奶奶喝了一瓶後出現嘔吐腹瀉癥狀但無生命危險,證明吳曉軍具有故意殺人的主觀故意和客觀行為,但系未遂。此後,吳曉軍陸續將飲料丟棄在垃圾桶,主觀上,吳曉軍不希望有人飲用其註射過亞硝酸鈉的飲料,可以排除其主觀上有投放危險物質的故意,但其明知飲料中含有有毒成分,在丟棄時應該預見可能會有人撿拾飲用而沒有預見,存在疏忽大意的過失。客觀上,吳曉軍將有毒物質放置到垃圾桶,屬於公共場所範圍,對不特定的人的健康和生命產生威脅,出現有人撿拾飲用致死的結果,其行為危害公共安全且造成嚴重後果,符合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構成要件。
  目前吳曉軍已因涉嫌故意殺人罪、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被批准逮捕。吳曉軍案社會調查報告牽頭人、北京師範大學哲學與社會學學院教授董磊明對記者說,吳曉軍是大城市裡面處在社會底層家庭的孩子一個典型的代表。他成長過程中面臨的不利因素,具有一定的社會研究價值。
  檢察日報  (原標題:北京一中學生誤將5歲男童毒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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